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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 破解申报地域不平衡 国家艺术基金新设"一般(地区)项目"

发布时间:2018-03-26 点击次数:1565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的公益性基金。近年来,国家艺术基金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获悉,在刚刚结束的 2019 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中,共有 5735 个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申报主体”)确认提交了 9296 个项目。不过,由于各省(区、市)社会、经济与文化的规模、质量与实力等存在差别,所以申报项目的地区也存在不平衡的状态。

为解决该问题,国家艺术基金宣布,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家艺术基金资助体系,完善资助结构,国家艺术基金从今年起在年度“一般项目”中增设年度“一般(地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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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国家艺术基金于 2018 年 2 月 2 日发布《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 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 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 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并于 2018 年 4 月 15 日至 6 月 19 日面向社会受理项目申报。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各类不同体制艺术单位、机构和广大艺术工作者,热情响应、积极参与,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评审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报表 14423 项;最终共有 5735 个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申报主体”)确认提交 9296 个项目。

据“中经文化产业”了解,与上一年度相比,2019 年,全国大部分省区的项目申报数量均有所增长。从国家艺术基金运行五年来全国的申报情况看,各省(区、市)项目申报数量排序虽有变化,但趋势走向基本稳定。

分析影响各省(区、市)项目申报数量的因素,除主观因素外,客观因素主要是各省(区、市)社会、经济与文化的规模、质量与实力等。

总体上看,一些大且强的省(区、市)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文化艺术类企事业单位、机构较多、较强,知名高等院校及有实力的民办文化艺术企业也较为集中,资源条件、相关政策措施富集和完善。而少数申报数量偏少的省(区、市),有的常住人口总数不足千万,艺术机构、单位与高等院校数量偏少,经济发展水平一般,文化产业基础较为薄弱,民营文化艺术企业数量、规模和辐射带动作用不足,发展不够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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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在《 2019 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情况报告》中曾提出,下一步,管理中心将深入开展调研,拟针对各地区经济社会与文化艺术发展实际,深化研究分析各地艺术项目存量、增量与艺术基金申报项目数量、质量的关系,以在开展辅导培训的同时,不断探索改进协调措施,进一步科学合理地指导好申报工作。

就在近日,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家艺术基金资助体系,完善资助结构,经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研究,报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批准,国家艺术基金将从今年起在年度“一般项目”中增设年度“一般(地区)项目”。

“一般(地区)项目”将重点针对列入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列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的省份、地区的项目给予适度扶持。这是艺术基金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针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围绕解决文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具体措施,有助于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文化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一般(地区)项目”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统筹兼顾”原则,与年度“一般项目”按照相同要求申报,履行相同的评审程序。在通过初评进入复评的项目中,根据专家综合排序结果,结合“一般(地区)项目”资助范围,从接近“一般项目”立项线的项目中,择优评选确定。

此外,“一般(地区)项目”资助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年度“一般项目”总量的 5 %,资助额度与“一般项目”一致。对拟立项资助项目名单,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将提交艺术基金理事会审定,报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批准后,向社会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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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 2019 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申报评审系统是申报主体填写和提交申报项目的网络平台。受理期内,申报主体正式提交的项目数量为 9296 项,申请资助资金总额约 85 亿元,与上一年度相比,申报项目总量增加了 2344 项,增幅为 33.7 %,创历史新高。

在 5735 个申报主体中,机构申报主体 2492 个,艺术工作者个人申报主体 3243 个,分别占申报主体总量的 43.5 %和 56.5 %。申报主体分布广泛,国内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央有关部委办局所辖单位、机构或个人积极参与申报。其中机构提交的申报项目数量为 6053 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 65.1 %;艺术工作者个人提交的申报项目数量为 3243 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 34.9 %。


二、分类统计

(一)按项目类型统计

1、舞台艺术创作项目

2019 年度,共有 1566 个申报主体申报了舞台艺术创作项目,申报项目数量为 3298 项,申请资助资金总额为 29.7 亿元。其中,申报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的数量为 1119 项,申报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的数量为 2179 项。

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申报数量较上一年度增加了 138 项,增幅约 14.1 %。其中,申报戏曲创作项目 456 项,在大型舞台剧和作品中占比约 40.8 %,较上一年度增加了 70 项,增幅约 18.1 %。反映了艺术基金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在连续四年将戏曲艺术列入年度资助重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有效发挥了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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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的申报数量为 2179 项,较上一年度增加了 550 项,增幅约 33.8 %。基层艺术单位、机构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更适宜申报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在 2019 年度申报项目中,由市、县两级文化馆、群众艺术馆、传承保护中心、基层艺术院团、艺术协会、艺术高等院校等单位、机构申报的有 1206 项,占该类申报项目的 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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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播交流推广项目

2019 年度,共有 1005 个申报主体申报了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申报项目数量为 1380 项,申请资助资金总额为 31.1 亿元,较上一年度申报数量增加了 280 项,增幅约 25.5 %。其中,在国(境)内实施的项目为 856 项(演出类项目 372 项、展览类项目 484 项),在国(境)外实施的项目为 205 项(演出类项目 95 项、展览类项目 110 项),传统艺术形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的传播交流推广项目 319 项。

根据此类项目实施计划统计,在 2019 至 2020 年间,有 467 项舞台艺术演出项目,拟开展演出 1.28 万场;594 项美术、书法、摄影和工艺美术作品展览项目,拟举办展览 4168 场,涉及参展作品数量约 14.5 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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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艺术人才培养项目

2019 年度,共有 639 个机构申报主体申报了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申报项目数量为 1375 项,申请资助资金总额为 19.1 亿元。其中,艺术专业人才培养项目 1266 项,理论评论人才培养项目 45 项,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项目 55 项,高端艺术人才境外研修计划项目 9 项。与上一年度相比,申报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的数量增加了 374 项,增幅为 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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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

2019 年度,共有 3243 位青年艺术工作者申报了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申请资助资金总额为 5 亿元。其中,申报戏剧编剧、曲艺编剧创作人才项目数量为 288 项,申报音乐作曲创作人才项目数量为 199 项,申报舞蹈、舞剧编导人才项目数量为 215 项,申报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项目数量为 1415 项,申报工艺美术创作人才项目数量为 723 项,本年度新增设的舞台艺术表演人才项目,申报数量为 403 项,占该类申报数量的 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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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申报数量较上一年度增加了 1002 项,增幅为 44.7 %,首次突破了 3000 项。艺术基金成立以后,针对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的青年艺术工作者专门设立了资助项目,不断扩大资助范围,丰富资助手段,在通过一般项目给予直接资助的同时,还通过设立滚动资助项目,协调作品推广、帮助作品发表等方式给予间接资助,在引导青年艺术工作者创作,支持其成长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并进一步激发了青年艺术工作者的创作热情。 


(二)按申报主体类型统计 

据统计,申报主体为机构的申报项目 6053 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 65.1 %;申报主体为个人的申报项目 3243 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 34.9 %。在机构申报主体中,国有单位、机构申报项目数量为 4951 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 53.3 %。其中,事业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为 3899 项,国有企业申报项目数量为 981 项,国有社会团体申报项目数量为 71 项。 

非国有单位、机构申报项目数量为 1102 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 11.9 %。其中,非国有社会团体申报项目数量为 97 项,民营企业申报项目数量为 791 项,民办非企业类文化艺术机构申报项目数量为 214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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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2018 年度相比,国有单位、机构申报项目数量增加了 1194 项,增幅为 31.8 %;非国有单位、机构申报项目数量增加了 148 项,增幅为 15.5 %。

(三)按申报主体所属地区、系统统计

国内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央有关部委办局所辖艺术单位、机构或个人,申报项目数量依次为:北京814项、四川543项、山东539项、浙江488项、江苏457项、河南422项、广西413项、湖北366项、广东364项、中央直属单位357项、河北342项、山西320项、吉林316项、云南314项、陕西310项、湖南306项、安徽306项、辽宁275项、上海275项、江西217项、贵州185项、重庆184项、内蒙古183项、宁夏163项、福建158项、黑龙江155项、天津137项、甘肃129项、新疆89项、青海86项、海南45项、西藏20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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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一年度相比,全国大部分省区的项目申报数量均有所增长。其中,陕西、湖北、内蒙古、浙江、河南、四川等省区,申报数量增幅超过50%;海南、贵州、甘肃、青海等省区也都有一定幅度的上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辽宁、西藏、宁夏和新疆,因机构调整、社会工作任务较重等因素,项目申报量有所减少。

从国家艺术基金运行五年来全国的申报情况看,各省(区、市)项目申报数量排序虽有变化,但趋势走向基本稳定。分析影响各省(区、市)项目申报数量的因素,除主观因素外,客观因素主要是各省(区、市)社会、经济与文化的规模、质量与实力等。总体上看,一些大且强的省(区、市)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文化艺术类企事业单位、机构较多、较强,知名高等院校及有实力的民办文化艺术企业也较为集中,资源条件、相关政策措施富集和完善。而少数申报数量偏少的省(区、市),有的常住人口总数不足千万,艺术机构、单位与高等院校数量偏少,经济发展水平一般,文化产业基础较为薄弱,民营文化艺术企业数量、规模和辐射带动作用不足,发展不够充分。下一步,管理中心将深入开展调研,拟针对各地区经济社会与文化艺术发展实际,深化研究分析各地艺术项目存量、增量与艺术基金申报项目数量、质量的关系,以在开展辅导培训的同时,不断探索改进协调措施,进一步科学合理地指导好申报工作。


三、特点分析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引导艺术创作与艺术活动。艺术基金认真总结近五年来的工作经验,在研究制定《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与系列指南解读中明确提出,重点资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现实题材作品创作;重点资助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的艺术创作和艺术活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辅导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各省(区、市)文化厅(局)组织申报辅导要突出政治把关,积极引导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和现实题材开展的艺术创作和艺术活动,注重针对项目策划、主体资质、前期准备、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等加强协调指导,资助方向更加明确,主题更加鲜明,质量进一步提升。

据统计,在1119项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中,属于现实题材创作的项目占比66.8%,共748项;在2179项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中,属于现实题材创作的项目占比81.3%,共1771项。在现实题材创作中,以脱贫攻坚为主题的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有81项,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126项,合计207项。在1380项传播交流推广项目中,围绕“四个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的演出、展览活动项目占比45.6%,共629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当下文艺创作的主潮。

(二)加强指导,上下联动,申报辅导动员工作深入细致、扎实有效。认真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党组、艺术基金理事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指导与管理的要求,结合2019年度“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管理中心撰写发布了系列解读文章,针对资助范围、资助对象、资助重点、申报要求、评审方式、实施监督、结项验收和成果运用等作出详细说明。同时,拟制了申报辅导提纲和PPT文稿,供各地艺术基金工作管理部门使用,规范引导申报辅导逐步转变为“各省讲”“专家讲”“立项项目主体讲”等多种形式,推动艺术基金申报辅导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申报期间,管理中心还应邀为国家民委、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中国文联研修院、中国文化馆协会等组织的“少数民族艺术人才培训班”“第二期全国新文艺群体拔尖人才高级研修班”“第五届全国文化(群艺)馆馆长联席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艺术人才培训班”等进行了专题辅导,指导相关领域艺术单位、机构和艺术工作者结合自身定位和优势做好申报工作。

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均高度重视艺术基金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安排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组织宣讲动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宣传文化、民族宗教和外事等部门的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对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等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并出具了审读意见,为申报项目导向正确,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提供了有力保证。

(三)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文艺创作的积极性,艺术基金服务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艺术基金经过近五年运行,通过政策性合理引导,有效激发了各类艺术机构、单位和广大艺术工作者开展艺术创作与艺术活动的积极性。今年申报项目总量近1万项,创历史新高,从项目类型看,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申报数量突破3000项,增幅约44.7%;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和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的申报数量较上一年度均有增长,增幅分别为26.4%、25.4%、37.4%。从申报主体类型看,国有单位、机构申报项目数量增加约1200项,增幅近32%;非国有单位、机构申报项目数量增加约150项,增幅近16%。从申报项目实施计划看,在2019至2020年间,1380个传播交流推广申报项目拟开展1.28万场舞台演出和约4200场展览。从项目申报方案的准备情况看,各艺术单位、机构和艺术工作者注意精心策划,认真准备,辅助材料更为完整,预算填报更为规范,申报项目的数量、质量不断提高,为下一步参与项目评审工作做了更为充分的准备。


(来源:中经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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